汉塞尔(约翰·卡梅隆·米切尔 John Cameron Mitchell 饰)从小就被摇滚乐吸引,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摇滚乐歌手,某日,他遇见了美国大兵卢瑟(毛里斯·迪恩·温特 Maurice Dean Wint 饰),卢瑟答应带他去美国,但前提是汉塞尔必须和他结婚。为了追寻自己的梦想,汉塞尔毅然进行了变性手术,虽然手术给他带来了永久的创伤,但汉塞尔总算踏上了美国的土地。 两年之后,卢瑟抛弃了汉塞尔,在这片举目无亲的土地上,汉塞尔顽强的生存着。他为自己找了一份看护的工作,还成立了名为“The Angry Inch”的摇滚乐队,在此期间,汉塞尔遇见了名为汤米(迈克尔·皮特 Michael Pitt 饰)的年轻男孩,殊不知这个男孩将会成为他日后的噩梦。
知道我看完这部电影之后什么感觉吗? 压抑。我甚至都没有全部看完,那种很低沉的感觉让我不得不停止。我又去健身房健身,没摆脱。可以找了温柔的歌,听Sam Smith,还是没摆脱。我连刷淘宝买买买的兴致都没有了。Oh god I hate this movie. 于是我仔细想了一下原因,这只是一部LGBT电影,也不是《狩猎》、《超脱》那一类至郁系的,为什么这么大魔力。然后,我好想体会到了,我这其实是害怕,不是压抑。为什么害怕?电影主角在自己的人生里是个及其极端的人,他的眼神透露出来的只有偏执。我是个敏感的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