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常规视角的案件
在一般的认知里,我要宽恕少年犯偶尔为之的犯罪行为,给他们可期的前途一个机会。本剧不是。
主角沈恩锡法官在开场就表明了对少年犯的极度厌恶,不禁让观众对她颇有微词。特别是当看到对少年犯充满了宽容和热爱的车泰柱法官时,这种强烈的对比更加深了我们对沈恩锡的坏印象。
在正式进入案件之前,我们先跟随法院队伍参加和服刑完毕的孩子们的聚餐。孩子们在桌上谈笑风生,感谢法官的帮助,并承诺自己将来会好好努力。看起来一片祥和景象。
直到——这个转场的剪辑的突然
于少年,重点是教化,而不是惩罚。
而惩罚是教化的有效手段之一。如若短平快地处理,将案件当成工作尽快处理完,而不关注少年犯个体和受害人个体,让少年犯觉得“原来法律不过如此”;让受害人觉得“原来法律不过如此”。那么越来越严重犯罪将会是时间结出的恶果,终将到来。
这大概是最后一个案件给予的核心观点。
而在之前,有你预料不到的少年之恶。像玩游戏一样杀害毫无关系的小孩;少年的霸凌和霸凌之下的谎言,以及无生活来源后立刻胁迫同伴出卖身体.....几个典型而不重复的案情。
像法官所言
1-7集我真的极其厌恶部长,认为他不配穿上那件法袍!后来知道了他的目的,又觉得没那么厌恶了,反而觉得有一丝丝伟大。。但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没有了底线,通过践踏少年的方式来达成目的,这种方式太极端,借用沈恩赐的一句台词:“用偷蜡烛的方式去读圣经,方式不纯洁后面也会一团糟”。更何况你的目的是修订“少年法”更何况你亲口说“保护少年的方式不是惩罚,而是教化”这不相互冲突吗?讽刺的是口口生生说着要保护少年教化少年,却连自己的儿子都保护不了。他是个伟大的人,却是个糟糕的父亲。
第一案 小学学童凶杀案(改编自仁川女童分尸案)
两名少年,少女未满18周岁,少年未满14周岁,因为一个小学生手机没电想借用少女的手机联系妈妈,触动了少女的神经。她虽然家境富裕,但是缺少父母的关爱,残忍地杀害了小学生,分尸抛尸,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,让未满14周岁的少年顶罪,而少年则可以用认知失调的心理疾病作为托辞,这样两个人就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处罚。女法官通过认知失调病人无法长时间集中精神这一点,推断他无法独自完成杀人、分尸、抛尸、清理现场等一系列事情,判断出他背后另有主谋
《少年法庭》拿着天平的人,需要背负起责任和受得起孤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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