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末,复习了一遍N年前的经典电视剧《北京人在纽约》,感触颇多
==============关于国外的生活=================
剧中的王起明和郭燕一下飞机就被打晕了。面对着英文字母,他认得你,你不认得他;耳边飞过的单词,似曾相识却没法捉进耳朵里;求人问路,话到嘴边,却恨不得直接用中文来表达。住在地下室,潮湿不潮湿不知道,但至少阴暗,白天都要开灯。上餐馆打工,面对成山的盘子,以桶计的洋葱以及锋利的菜刀,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餐馆的背后是这样的。
类似的生活经历,引起我的共鸣。刚下飞机的时候,似乎只认得"出口",路边的告示似乎能够读出来,但却不知道啥意思。住的地方虽然没有地下室那样阴暗,但两个人挤在一个不足16平米的小屋里,放下一张兼书桌、饭桌和做饭的案板的四条腿的东西后,转个身都是一个技术活。在法国,我打工不算多,但同样也经历过那段黑暗的日子。当锋利的菜刀划进手指的时候,触觉神经先于痛觉神经感受到那冰冷的钢铁异物进入血肉之中。随之而来的钻心的痛才会让你下意识的弹开拿刀的手。没有酒精消毒
小时候看过几集,有天偶然在怀旧剧场又看到,特别亲切,后来就从头又看了一遍,看到结尾,我就觉得这群人都挺自私的,大卫还是比较大度的。他们都只顾自己,王启明郭燕已然回不到过去了,但郭燕不能勇敢的面对自己的感情,而王启明对阿春也不负责任。如果是真爱宁宁,那到最后为什么不反省,不改变,去找宁宁,去弥补,为什么不想办法成全对方,我觉得大卫和郭燕就应该在一起,还有阿春和王启明,如果他们真在一起了,相信对宁宁也是一个正面影响。
俩人当时想的很美好,共同去最大的都市,也许我们现在好多有想法的年轻人都这么想过,俩人也憧憬过俩人共同的未来,特别是俩人是一个共同体,但纽约让他们都有了新的归属,宁宁作为来纽约之前的他们,反问自己,到底是为什么?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如此?
确实应该出去看看。纽约人的思想,纽约人的产品,纽约人的一切。
是什么让自己还出不去,家庭,故乡?眼光?
纽约就是新的事物,在体验新的事务的同时我们可能会变得面目全非。
对于这部电视剧的拍摄我不想评头论足,听着片尾曲写下这篇影评。
第一集,如同一只新生的雏鸟发现一个全新的世界,王启明背着自己的大提琴怀穿着梦想和自己的妻子来到美国,大提琴演奏家,艺术家,艺术家?在适者生存的世界,这个代名词离他却越来越远,每天用拉大提琴的双手没日没夜的端盘子洗碗,还有什么比活下去更加真实,剪去象征艺术家的长发,他学会了如何低头,如何生存,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融入美国的资本主义轮盘,生存的困境,爱情的折磨,到事业的成功,女儿的叛逆,再到事业的没落,我们怎样的到来,又怎样的离去,怎样的流于世俗,他给了我一个空房间,尽管有大部分黑的伸手不见五指,但有个地方却亮得刺眼。
有一集王启明在台上演奏大提琴,结束后他告诉阿春,这些人都是我花钱请来陪我玩的,尽管到最后他已不再是一位艺术家身份,但是,我觉得他始终没有抛弃他的大提琴,始终有一个黑人在街头不停的,只是用一个水桶沉醉在他的艺术梦之中,但是换个方式去想,他一直在变,而那个街头黑人却是提醒我们他的初心在哪里。
北京人在纽约
If you love him, bring him to New York, for it's Heaven;
If you hate him, bring him to New York, for it's Hell.
北京人在纽约:喜欢这种味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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